为进一步弘扬集团教师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的良好风尚,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,在第三十八个教师来临之际,集团决定表彰一批奋战在教学第一线的“好教师”。宣传她们的模范事迹,弘扬他们的奉献精神,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勤奋工作,赓续教育初心,表率责任担当,为集团发展做出贡献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“阳光好教师”的评选范围为集团在职专任教师,重点为教学第一线教师。
二、推荐名额
各园具体推荐名额为本园在职(工作满1年以上)专任教师的10%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爱岗敬业,师德优良。
2.坚持教学一线岗位,在本集团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(个别优秀教师工作年限可放宽至1年以上)
3.积极进取,模范履行教师职责,认真钻研业务,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意识和能力。
4.一学年来工作中未发生责任事故。
5.教师民主测评认可率和家长评价较高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自主报名
对照评选条件结合级部民主推荐自主报名。
2.单位审核
幼儿园对自主报名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,并将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及相关材料向集团报送。
3.集团综审
集团评委组对各园推荐的对象进行审核,择优评定。
五、时间安排
2022年8月31日前,各园将“自主报名汇总表(附件1,一份)”及“阳光幼教集团阳光好教师呈报表(附件2,一份)”报送集团管理中心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各幼儿园要切实加强领导,严格坚持标准,规范评选程序,自下而上,逐级推荐产生候选人。
2.各幼儿园要成立推荐评审小组,负责本园参评人选的审定工作。如在申报、推荐、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,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。
3.集团学校发展部要组织做好宣传工作。
湖塘阳光幼教集团
2022.8.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