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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届四次教代会讨论稿
发布时间:2018-12-12   点击:   来源:本站原创   录入者:胡亚春

 

新城阳光幼儿园教师年薪考核条例
(六届四次教代会讨论稿)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劳动法》、《教师法》等法律法规,进一步加强员工队伍建设,本着“尊重法律、按岗设薪、绩效优先”的原则,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基础项目
(一)工作岗位
1.班主任岗位:正班:4分/学期;副班:2分/学期。
2.专业教师岗位:完成教学和配合工作量2分/学期。
3.管理岗位:教研组长5分/学期;课题组长(子课题组长)4分/学期;教研助理3分/学期;教具资料包管理员2分/学期。
4.搭班岗位:与级组长(副级组长)搭班加2分/学期,与教研组长搭班 2分/学期。(已配备3位老师的,不享受此项加分。)
备注:各园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加分
(二)绩效考核
1.严守师德规范,关心爱护每一位幼儿,无体罚或变相体罚,无家长投诉。(8分)(依据“家长评教师”结果打分。)
2.爱园如家,有集体荣誉感,积极参与幼儿园的公益活动,热情帮助同事。(8分)
3.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月考核不合格0分,合格得1分,良好得2分,优秀得3分。
4.主动参加教研活动及各级公开活动,每学期开放园级教研活动1次得4分。承担园际公开活动加1分/节(阳光讲坛、对外开放),区级公开活动加2分/节,市级公开活动加3分/节,省级公开活动加4分/节(本人申报,独立钻研,评价在良以上)。
5.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,参加一项课题研究在其中承担相应工作(经课题组组长认可)得基本分8分,课题结题每人加1分。
备注:如本园不评选优秀教科研先进、优秀课题组等项目,则在本项中按等级加分,
6.围绕课题研究积极撰写论文得基本分8分,论文在正规刊物上发表3分;论文获省市级一等奖3分,二等奖2分,三等奖1分;区级一等奖2分,二等奖1分。
7.各园所每学期开展2次评优活动,奖项设置比例为40﹪,其中一等奖5﹪(3分),二等奖15﹪(2分),三等奖20﹪(1分)。
二、加分项目
(一)个人荣誉
1. 年度考核优秀加3分。
2. 优秀班级加1分/次;爱心教师加1分/次;园科研先进个人加1分/次;园优秀通讯员1分/次。
3. 辅导幼儿参加各类比赛,获得指导老师一等奖加2分/次,获指导老师二等奖加1.5分/次,获指导老师三等奖加1分/次。
备注:
(1)“星星火炬”奖励由教师月考核和集团共同承担,年薪考核中不加分。
(2)区级以上各类综合荣誉(优秀教育工作者、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等)在集团年会表彰中统一奖励(有相关奖金奖励的不再重复享受,如市区级学科带头人、市区级骨干教师、市教学能手、教坛新秀等),年薪考核中不加分。
(3)各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加分项目。
(二)集体荣誉
1. 教研管理:优秀教研组,组员每人加1分/次,组长每人加2分/次。
2. 课题管理:优秀课题组(子课题组),组员每人加1分/次,课题组长(子课题组长)每人加2分/次。区优秀教科研成果一等奖每人加2分/次,课题组长加4分/次;区优秀教科研成果二等奖每人加1分/次,课题组长加2分/次。
3. 级部管理:优秀级部,成员每人加2分/次,级组长(副级组长)每人加4分/次。
三、扣分项目
1.不按计划生育者,扣3000元/次,未婚先孕扣除5000元。
2.因工作失职造成的责任事故者或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,根据学校处理意见进行扣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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