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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爱心教师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3-01-14   点击:   来源:本站原创   录入者:胡亚春

 

关于开展“爱心教师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为进一步树立全面育人的教育观念,不断提高我园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,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、个性化发展,经园长室研究,决定开展新城阳光幼儿园“爱心教师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参评对象:全体教师(包括专业教师)。
评选形式:自主申报,择优推荐。(申报表附后)
名额设置:爱心教师7人。
评选时间:118日前上交申报表,125日前公布获奖名单。
新城阳光幼儿园
2013-1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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